党员干部应坚守“三心”

党员干部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中坚力量,肩负着时代赋予的重大使命与责任。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,党员干部应坚守“三心”,即敬畏之心、为民之心、担当之心,方能行稳致远,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。

坚守敬畏之心,是党员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。“凡善怕者,必身有所正,言有所规,行有所止。”敬畏党纪国法,是党员干部从政行事的基本准则。党纪国法如高悬之剑,时刻警醒着党员干部不可逾越雷池一步。敬畏组织,党员干部应深知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,个人的成长进步离不开组织的培养与信任,要自觉维护组织权威,服从组织安排,做到令行禁止。敬畏权力,权力是人民赋予的,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权为民所用,而非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,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

坚守为民之心,是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所在。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人民至上的理念,始终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。想群众之所想,急群众之所急,忧群众之所忧,主动深入基层一线,倾听群众呼声,了解群众疾苦,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、共命运、心连心。把为民办实事、解难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努力在教育、医疗、就业、住房等民生领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只有坚守为民之心,党员干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,汇聚起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。

坚守担当之心,是党员干部的职责使命所系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,面临着诸多风险挑战与矛盾困难,党员干部必须勇于担当作为。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,在危急关头豁得出来,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,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,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,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。积极投身于经济发展、科技创新、乡村振兴、社会治理等各项事业中,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、人民、历史检验的业绩。

“三心”相辅相成、有机统一。敬畏之心是前提,为民之心是核心,担当之心是关键。党员干部唯有坚守这“三心”,才能在新时代的浪潮中坚守初心使命,保持政治本色,贡献自己的力量。(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惠民道街道办事处   顾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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